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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门部署宣传贯彻消防法

1998-05-08 来源:光明日报 记者 徐可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5月7日讯近年来,我国火灾形势比较严峻,1993年以来全国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或者死亡、重伤20人以上的群死群伤火灾达88起。公安部长贾春旺为此指出,宣传、贯彻消防法,对保护公共财产和公民人身、财产安全,保障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贾春旺是在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和公安部昨天举行的宣传贯彻消防法新闻发布会上说这番话的。

消防法于今年4月29日经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国家主席江泽民同日签署第4号主席令,公布了这部法律,这部法律将自今年9月1日起施行。

贾春旺说,新通过的消防法贯彻了江泽民同志“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的指示精神,反映了长期以来特别是近年来消防工作实践中的经验与教训,坚持专门机关与群众相结合的原则,强调了火灾的预防和重点管理工作,使消防安全责任更加全面、明确和具体,同时用法律形式明确了各方面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对违反法律的行为明确了法律责任。

贾春旺指出,消防法是我国消防工作的根本大法,是规范全社会消防行为和公安消防机构依法实施消防监督管理的一部重要法律,各地方、各部门和广大群众应充分认识到颁布实施消防法的意义,广泛、深入地宣传这部法律,全体消防干警更要熟知法律规定的各项职责,在消防监督管理中切实做到严格执法,热情服务,及时消除隐患,遏止特大火灾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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